戰(zhàn)國時期家中已經出現(xiàn)了少量的燈具,并將其帶入墓葬,漢代以后隨葬品中的燈具逐漸增多。
在隨后的朝代,青銅燈、石燈、竹燈、瓷燈等圖案層出不窮,現(xiàn)代甚至出現(xiàn)了玻璃燈等新興燈具。
照明燈使用的燃料也豐富多彩,包括動物油、植物油、石油、蠟燭、植物等。
宮廷多采用精美異常的青銅燈具,上面刻有官營作坊“中尚方造”、“少府造”字樣。秦漢是中國古代照明設施發(fā)展史上的個繁榮時期。但由于青銅燈制造材料價值高,生產量有限,適用范圍于宮廷。普通人經常使用陶瓷燈,簡單粗糙,強調實用性,在貧困家庭和偏遠地區(qū)也保留了火池這種更原始的照明和加熱方式。
單個油燈、壺油燈、壁掛油燈、計時油燈、五管燈、火把松明等花式層出不窮。古代照明燃料的發(fā)展戰(zhàn)國時代戰(zhàn)國時期,沒有發(fā)達的榨油技術。雖然雌麻和大豆的種植已經普及,但食用情況很多。戰(zhàn)國時期,植物燈芯已經固定在油中。
確切地說,它應該被稱為“蠟燭”,因為沒有“蠟”,這與目前蠟燭的形狀不同。但至少在漢代以前,燈具燃料主要是動物油。東漢王福在《潛夫論》中提出,燈具的燃料包括蠟和脂肪。南越王趙佗曾向漢代高祖劉邦贈送五斛石蜜和200支蜜燭作為燈具燃料。
蘭膏、油漆、芝麻油等在常溫下呈液態(tài),不易保存,只在少數燈具的燈盤上留下油漬的痕跡。魏晉時期,蜜蠟或蜜燭在上層社會被廣泛使用。許多皇帝給了剛去世的英雄百斤蠟作為長明燈的燃料。
隋唐五代,植物油占據燃料市場的一半以上,銷售方式更加多樣化。越來越多的移動石油銷售商走在街上,石油商店和工業(yè)組織形成了規(guī)模效應。石油壓榨技術的進步地促進了隋唐時期照明工具的改進和照明技術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