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式家具的發(fā)展至風格成熟為“清式”,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
階段是清初至康熙初,這階段的工藝水平、工匠的技藝,家具造型、裝飾等,還是明代家具的延續(xù)。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渾厚、凝重,裝飾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縟富麗,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寬綽,這時期還是處于對前代的繼承期。
第二階段是康熙末,經雍正、乾隆,至嘉慶。這段時間清代社會政治穩(wěn)定,經濟發(fā)達,是“清盛世”時期。這時的家具生產不僅數量多,而且形成為特殊的、有別于前代的特點,這個特點,就是“清式家具”風格。
造型上渾厚、莊重——為用料寬綽,尺寸加大,體態(tài)豐碩。清代的太師椅能體現(xiàn)清式風格特點,它座面加大,后背飽滿,腿子粗壯。整體造型像寶座一樣的雄偉、莊重。其它如桌、案、凳等家具,也可看出這些特點。
明式羅漢床是特定時代的產物,其高雅的藝術格調與儒道思想的傳承、對外貿易的發(fā)展、商業(yè)的繁榮、文人尚古好雅的趣味息息相關,體現(xiàn)出自然空靈、高雅脫俗的韻味,蘊藏著深刻的文化內涵。
羅漢床又叫“羅漢榻”,是左右和后面裝有屏板但不帶立柱頂架的一種床榻,是中國古代用以休息和待客的家具。羅漢床由漢代的榻演變而來,其形制有大小之分,通常把較大的叫“床”,較小的叫“榻”,亦可說用在寢室供臥者曰“床”,用在客廳待客者則曰“榻”。大羅漢床可坐可臥,一般正中放一炕幾,兩邊鋪設坐褥、隱枕,榻前常置榻凳或踏幾,放在廳堂待客,作用相當于現(xiàn)代的沙發(fā)。床上的炕幾既可憑依,又可放置杯盤茶具,猶如現(xiàn)代的茶幾。
正所謂好的工藝需要對自然的完全皈依,是在自然的欲望之外的無欲之存在。明式家具既極重視“自然”,又注重“實用”,其規(guī)矩的造型呈現(xiàn)自然之趣,生意盎然,但同時又是人們日常起居中的實用之物。
在造型上,明式羅漢床大多嚴格遵守軸對稱的法則,在選材時盡力使左右兩腿及圍子等的紋理一致,以達到左右對稱,即使不是的對稱,也力求達到整體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