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連接時,管材切割應采用割刀或切管工具,切割斷面應平整、光滑、無毛刺,且應垂直于管軸線;
9 管道合攏連接的時間宜為常年平均溫度,且宜為第二天上午的8時~10時;
10 管道連接后,應及時檢查接頭外觀質量。 檢查數(shù)量:按數(shù)量抽查30%,不應少于10件。 檢驗方法:直觀檢查。
12.3.14 鋼絲網骨架塑料復合管材、管件電熔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電熔連接機具輸出電流、電壓應穩(wěn)定,并應符合電熔連接工藝要求;
2 電熔連接機具與電熔管件應正確連通,連接時,通電加熱的電壓和加熱時間應符合電熔連接機具和電熔管件生產企業(yè)的規(guī)定;
3 電熔連接冷卻期間,不應移動連接件或在連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
4 電熔承插連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測量管件承口長度,并在管材插入端標出插入長度標記,用工具刮除插入段表皮; 2) 用潔凈棉布擦凈管材、管件連接面上的污物;
3) 將管材插入管件承口內,直至長度標記位置;
4) 通電前,應校直兩對應的待連接件,使其在同一軸線上,用整圓工具保持管材插入端的圓度。
5 電熔鞍形連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電熔鞍形連接應采用機械裝置固定干管連接部位的管段,并確保管道的直線度和圓度; 2) 干管連接部位上的污物應使用潔凈棉布擦凈,并用工具刮除干管連接部位表皮; 3) 通電前,應將電熔鞍形連接管件用機械裝置固定在干管連接部位。 檢查數(shù)量:按數(shù)量抽查30%,不應少于10件。 檢驗方法:直觀檢查。
12.3.15 鋼絲網骨架塑料復合管管材、管件法蘭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鋼絲網骨架塑料復合管管端法蘭盤(背壓松套法蘭)連接,應先將法蘭盤(背壓松套法蘭)套入待連接的聚乙烯法蘭連接件(跟形管端)的端部,再將法蘭連接件(跟形管端)平口端與管道按本規(guī)范第12.3.13條第2款電熔連接的要求進行連接;
2 兩法蘭盤上螺孔應對中,法蘭面應相互平行,螺孔與螺栓直徑應配套,螺栓長短應一致,螺帽應在同一側;緊固法蘭盤上螺栓時應按對稱順序分次均勻緊固,螺栓擰緊后宜伸出螺帽1絲扣~3絲扣;
3 法蘭墊片材質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鋼制管法蘭 類型與參數(shù)》GB 9112和《整體鋼制管法蘭》GB/T 9113的有關規(guī)定,松套法蘭表面宜采用噴塑防腐處理;
4 法蘭盤應采用鋼質法蘭盤且應采用磷化鍍鉻防腐處理。 檢查數(shù)量:按數(shù)量抽查30%,不應少于10件。 檢驗方法:直觀檢查。
架空管道的支吊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或固定支架的安裝應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質及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
2 設計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撐點處應能承受5倍于充滿水的管重,且管道系統(tǒng)支撐點應支撐整個消防給水系統(tǒng);
3 管道支架的支撐點宜設在建筑物的結構上,其結構在管道懸吊點應能承受充滿水管道重量另加至少114kg的閥門、法蘭和接頭等附加荷載,充水管道的參考重量可按表12.3.20-1選?。?表12.3.20-1 充水管道的參考重量 注:1 計算管重量按10kg化整,不足20kg按20kg計算; 2 表中管重不包括閥門重量。
4 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設置間距不應大于表12.3.20-2的要求; 表12.3.20-2 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設置間距
5 當管道穿梁安裝時,穿梁處宜作為一個吊架;
6 下列部位應設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 配水管宜在中點設一個防晃支架,但當管徑小于DN50時可不設;
2) 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長度超過15m,每15m長度內應至少設1個防晃支架,但當管徑不大于DN40可不設;
3) 管徑大于DN50的管道拐彎、三通及四通位置處應設1個防晃支架;
4) 防晃支架的強度,應滿足管道、配件及管內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時不損壞或不產生變形;當管道穿梁安裝時,管道再用緊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結構上,宜可作為1個防晃支架處理。 檢查數(shù)量:按數(shù)量抽查30%,不應少于10件。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12.3.21 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設置的防晃支架不應少于1個;當管道改變方向時,應增設防晃支架;立管應在其始端和終端設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檢查數(shù)量:按數(shù)量抽查30%,不應少于10件。 檢驗方法:直觀檢查。12.3.22 埋地鋼管應做防腐處理,防腐層材質和結構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268的有關規(guī)定施工;室外埋地球墨鑄鐵給水管要求外壁應刷瀝青漆防腐;埋地管道連接用的螺栓、螺母以及墊片等附件應采用防腐蝕材料,或涂覆瀝青涂層等防腐涂層;埋地鋼絲網骨架塑料復合管不應做防腐處理。 檢查數(shù)量:按數(shù)量抽查30%,不應少于10件。 檢驗方法:放水試驗、觀察、核對隱蔽工程記錄,必要時局部解剖檢查。
12.3.23 地震烈度在7度及7度以上時,架空管道保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tǒng)試壓和沖洗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管網安裝完畢后,應對其進行強度試驗、沖洗和嚴密性試驗;
2 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宜用水進行。干式消火栓系統(tǒng)應做水壓試驗和氣壓試驗;
3 系統(tǒng)試壓完成后,應及時拆除所有臨時盲板及試驗用的管道,并應與記錄核對無誤,且應按本規(guī)范表C.0.2的格式填寫記錄;
4 管網沖洗應在試壓合格后分段進行。沖洗順序應先室外,后室內;先地下,后地上;室內部分的沖洗應按供水干管、水平管和立管的順序進行;
5 系統(tǒng)試壓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1)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礎、支墩等經復查應符合設計要求;
2) 試壓用的壓力表不應少于2只;精度不應低于1.5級,量程應為試驗壓力值的1.5倍~2倍;
3) 試壓沖洗方案已經批準;
4) 對不能參與試壓的設備、儀表、閥門及附件應加以隔離或拆除;加設的臨時盲板應具有于法蘭的邊耳,且應做明顯標志,并記錄臨時盲板的數(shù)量。
6 系統(tǒng)試壓過程中,當出現(xiàn)泄漏時,應停止試壓,并應放空管網中的試驗介質,消除缺陷后,應重新再試;
7 管網沖洗宜用水進行。沖洗前,應對系統(tǒng)的儀表采取保護措施;
8 沖洗前,應對管道防晃支架、支吊架等進行檢查,必要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9 對不能經受沖洗的設備和沖洗后可能存留臟物、雜物的管段,應進行清理;
10 沖洗管道直徑大于DN100時,應對其死角和底部進行振動,但不應損傷管道;
11 管網沖洗合格后,應按本規(guī)范表C.0.3的要求填寫記錄;
12 水壓試驗和水沖洗宜采用生活用水進行,不應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蝕性化學物質的水。 檢查數(shù)量:全數(shù)檢查。 檢查方法:直觀檢查。
12.4.2 壓力管道水壓強度試驗的試驗壓力應符合表12.4.2的規(guī)定。 檢查數(shù)量:全數(shù)檢查。 檢查方法:直觀檢查。 表12.4.2 壓力管道水壓強度試驗的試驗壓力
12.4.3 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應設在系統(tǒng)管網的低點。對管網注水時,應將管網內的空氣排凈,并應緩慢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后,穩(wěn)壓30min后,管網應無泄漏、無變形,且壓力降不應大于0.05MPa。 檢查數(shù)量:全數(shù)檢查。 檢查方法:直觀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