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報廢車輛使用年限長,安全性能降低,制動系統(tǒng)、傳動系統(tǒng)、燈光系統(tǒng)等技術指標都達不到標準。其次,由于已經達到報廢期限的緣故,一些車主對車輛的保養(yǎng)很馬虎,所以車輛會有很多隱藏的問題,如果繼續(xù)上路,由于安全性能差,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還有,由于報廢車輛使用年限較長,發(fā)動機嚴重老化,耗油會明顯增多,而且尾氣排放也會超標,不僅浪費油錢,還會污染大氣環(huán)境
報廢車就是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且無法修復、耗油量超過國家標準規(guī)定值50%、依照規(guī)定強制報廢的車輛。
汽車使用達到一定期限 ,各個系統(tǒng)的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 ,維護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車的安全行駛,應當及時報廢更新。 [1] 凡在我國境內注冊的民用汽車,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
1.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礦山作業(y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重、中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累計行駛40萬公里;特大、大、中、輕、微型客車(含越野車)、轎車累計行駛60萬公里;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公里;
2.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y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其他車輛使用10年;
3.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4.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5.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guī)定值50%的;
6.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7.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