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guī)定,客車、轎車等封閉車身的車輛將車身砸碎,貨車等梁式結構的車輛將底盤大梁切除,不能修復,以防報廢車輛再次出售。解體時,應對車輛的轉(zhuǎn)向器、發(fā)動機、變速箱、車架橫梁和前后橋;汽車“五大總成”進行破壞性風切割處理,報廢和拆卸保存電子文件;塑料、橡膠、廢鋼等有用的零件被回收,其中廢鋼、廢鐵經(jīng)破壞性處理后直接送往鋼廠處理。
汽車報廢流程: 1、根據(jù)車主供應的證件和材料,錄入報廢汽車干系信息、托運哀求、代理人、銀行賬戶; 2、計算機比擬報廢汽車車輛信息可否符合哀求; 3、根據(jù)自己實際情況,決定預約免費拖車還是自行將所要報廢車輛送至報廢地點; 4、車輛進廠后,由檢驗人員及干系民警對所需報廢汽車停止驗車確認,同樣平凡主如果驗證車輛完整性和確認車架號; 5、車輛稽核完成后,打印出單證由客戶蓋章,簽字確認; 6、簽字確認后,進入車輛拆解流程,往后辦理機動車注銷手續(xù); 7、辦理停止后,由客戶付出干系手續(xù)及車輛殘值;
根據(jù)報廢車輛新標準,登記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強制報廢:修理調(diào)整后仍不符合在用車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相關要求;維修、調(diào)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噪聲不符合在用車國家標準相關要求;檢驗有效期滿后連續(xù)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nèi)未取得合格機動車檢驗標志的。由于報廢車輛機械性能差,零部件陳舊,加之駕駛員載客、載貨和賺錢,擅自對車輛結構進行重裝、改裝、破壞、平衡和穩(wěn)定,如果車輛技術條件不符合要求繼續(xù)使用,會導致各種故障,并直接影響駕駛安全,造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