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燈”被簡化為“燈”。從“豆”、“爬”、“箍”、“燈”、“燈”的字形演變可以看出,器皿的功能不斷變化。
用柱子連接上下座椅已成為中國后代燈具制造的基本模板。從春秋到漢代,燈具的實用性減弱。在社會法律制度和禮樂制度不斷成熟的背景下,燈具朝著祭祀禮器的方向發(fā)展。戰(zhàn)國時期的燈具主要有四種銅燈:豆形燈、桂形燈、連枝燈和人物形燈。
同時,石雕技術的發(fā)展和普及推動石燈走上了歷史舞臺。此外,蠟燭的逐步推廣打破了油燈的局面,大量燭臺開始出現(xiàn)。受佛教藝術的影響,燈具裝飾出現(xiàn)蓮花花瓣和人物動物的形狀,普通人的照明仍采用原始的工資束照明。
這種管狀燭光多為陶瓷制成,可細分為單管型和多管型。單管型包括南京出土的東吳青瓷羊形燭光和青瓷熊燈;多管型包括江西出土的南朝蓮花花瓣四管燭光。隋唐五代社會經(jīng)濟高度發(fā)展,特別是唐代一些大城市體系逐漸松動,夜市開始出現(xiàn)。
確切地說,它應該被稱為“蠟燭”,因為沒有“蠟”,這與目前蠟燭的形狀不同。但至少在漢代以前,燈具燃料主要是動物油。東漢王福在《潛夫論》中提出,燈具的燃料包括蠟和脂肪。南越王趙佗曾向漢代高祖劉邦贈送五斛石蜜和200支蜜燭作為燈具燃料。
蘭膏、油漆、芝麻油等在常溫下呈液態(tài),不易保存,只在少數(shù)燈具的燈盤上留下油漬的痕跡。魏晉時期,蜜蠟或蜜燭在上層社會被廣泛使用。許多皇帝給了剛?cè)ナ赖挠⑿郯俳锵炞鳛殚L明燈的燃料。
魏晉南北朝甚至出現(xiàn)了用灌注法制作蠟燭的技術,北魏賈思協(xié)在《齊民要術》中明確提到了灌注法。
魏晉南北朝以后,植物油提取技術突飛猛進,取代了以往作為燭光燃料的動物油,成為主要照明燃料,油燈的應用范圍逐漸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