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燈”被簡化為“燈”。從“豆”、“爬”、“箍”、“燈”、“燈”的字形演變可以看出,器皿的功能不斷變化。
用柱子連接上下座椅已成為中國后代燈具制造的基本模板。從春秋到漢代,燈具的實用性減弱。在社會法律制度和禮樂制度不斷成熟的背景下,燈具朝著祭祀禮器的方向發(fā)展。戰(zhàn)國時期的燈具主要有四種銅燈:豆形燈、桂形燈、連枝燈和人物形燈。
金屬、玉石、玻璃等新材料不斷成為燈具的燃料。宮廷和燈節(jié)中有大量實用的裝飾燈或純裝飾燈,如燈樹、燈樓、燈籠、馬燈、松脂燈、孔明燈、風(fēng)燈等。宋元時期宋代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照明工具一般有三種:油燈、燭光和火把。
漢代的蜜燭是用蜂蠟制成的,然后是黃蠟制成的蠟燭。漢代出現(xiàn)或流行的燈具燃料還包括牛油、蘭膏、油漆、芝麻油等動物油固態(tài)燃料。先秦戰(zhàn)國時期,蘭膏作為燃料出現(xiàn),在秦漢時期更受歡迎。蘭膏是指蘭香提取的膏,本質(zhì)上是一種植物油;《史記》記載,秦始皇陵以美人魚膏為燈,這里所謂的油漆很可能是從桐樹中提取的桐油;麻油應(yīng)該在西漢早期使用。